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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e购扶贫商户包含哪些?

  融e购扶贫商户包含

  1.在贫困县开户的商户:在国家级、省级贫困县的我行分支行开户入驻的企业。该类型商户无需提供额外证明材料。

  2.在贫困县注册的商户:不满足口径一,但经营执照注册地在国家级、省级贫困县的企业。该类型商户需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注册地为贫困县)

  3.获得贫困县授权的商户:不满足口径一、二,但提供县级以上政府证明其销售产自贫困县商品的企业。该类型商户需按如下方式之一提交证明材料:

  (1)直接提供政府证明函方式:

  商户直接提供县级以上政府证明其销售产自贫困县商品的证明函或农产品产地证明函(证明函由县级以上扶贫办、商务局、农业局等政府部门出具,农产品产地证明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2)间接提供政府证明函方式:

  A.被代销的企业提供县级以上政府证明其销售产自贫困县商品的证明函或农产品产地证明函

  B.商户提供与被代销的企业签订的购销合同或授权书

  (3)无政府证明函方式:

  A.分行提供《融e购商户准入信息调查表》

  B.商户提供与代销企业签订的购销合同或授权书

  C.被代销的企业的经营执照(营业执照注册地为贫困县)

  4.对扶贫有带动作用的商户:对扶贫有带动作用的企业。

  (1)不满足口径一、二、三,但满足如下条件之一的商户为具有扶贫带动作用的商户:

  A.微型企业并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1个(含)以上;小型企业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3个(含)以上,或占职工总人数2%(含)以上;中型企业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5个(含)以上,或占职工总人数2%(含)以上;大型企业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10个(含)以上,或占职工总人数2%(含)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1个(含)以上;其他非企业单位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1个(含)以上。

  B.微型企业与1个(含)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订帮扶协议或交易协议;小型企业与3个(含)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订帮扶协议或交易协议;中型企业与5个(含)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订帮扶协议或交易协议;大型企业与10个(含)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订帮扶协议或交易协议;农民专业合作社与1个(含)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订帮扶协议或交易协议;其他非企业单位与1个(含)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订帮扶协议或交易协议。

  C.小型、微型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并有1个(含)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股

  (2)所有对扶贫有带动作用的商户认定为国家级贫困县扶贫商户。该类型商户需按如下方式之一提交证明材料:

  A.企业划型信息(企业划型标准参照《工信部企业划型标准及行业对照表》(工银办发[2011]1000号)执行,分行可查询GCMS信贷系统中企业划型,或依据对照表调查企业划型)

  B.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订的劳务合同

  C.被雇佣方身份证复印件(为建档立卡贫困户)

  5.扶贫类慈善机构:帮扶贫困县人口或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慈善机构。有国家级贫困县帮扶项目的慈善机构认定为国家级贫困县扶贫商户,只有省级贫困县帮扶项目的慈善机构认定为省级贫困县扶贫商户。该类型商户需按如下方式之一提交证明材料:

  A.在慈善中国网站中公示的公益项目详情(帮扶对象所在地为国家级贫困县或省级贫困县)

  B.公益项目帮扶对象身份证复印件(帮扶对象为建档立卡贫困户)

  

  注:1、问答中未表明仅针对企业单位的,通常指个人业务。2、大连、宁波、青岛、深圳、厦门为我行独立分行,执行独立业务规定;本页面内容供您参考,实际情况请以当地分行公告与具体规定为准。